• 金马 律师
  • 执业年限:3年
    山东-济南-历下
    北京市盈科(济南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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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现实版樊胜美”公司非“和解”不可吗?

“现实版樊胜美”公司非“和解”不可吗?
金马
律师
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

“现实版樊胜美”公司非“和解”不可吗?

    几天前,一期调解栏目的播出,让一段眼看就要被尘封的往事出现在公众的视野,随后以“现实版樊胜美”话题冲上热搜,并迅速抢占头条: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三年,疑似长期遭受家里的索取和压榨,两次自杀未遂。当洛洛终于放弃自杀,鼓起勇气面对生活时,怎奈造化弄人,在一个江边散步的夜里,遭遇钱塘江涨潮被江水卷走……洛洛生前所在公司主动给付家属6万元抚慰金,可洛洛得父母仍以公司压力大为由向公司继续索赔,并被曝出赔偿款将用于给洛洛弟弟购买房产!

    随着事件热度不断攀升,网友们一边倒的声讨洛洛父母“重男轻女”“榨干女儿”,洛洛母亲再精致的妆容也掩饰不住丑恶的嘴脸,洛洛父亲把桌子拍的当当响,说出每句的话却都绕不开一个“钱”字。网友们甚至还祈祷洛洛在天之灵不要散,弟弟买了新房之后“常回家看看”……随后,事件的处理结果也被曝出,公司拿出16万与洛洛家属和解,事情已于2019年11月“解决”,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能接受,除了继续声讨“重男轻女”,矛头还直指“和稀泥”“按闹分配”!就像每一个网络热点一样,“现实版樊胜美”的热度正在逐渐散去,但是最终笔者发现,有一个话题甚少被人讨论和提起,那就是法律和道德上并没有任何义务的公司,为什么最终只能选择“赔钱”息事宁人?公司可以选择不和解吗?

    当然不可以!因为这对父母手上的筹码杀伤力实在是太大:自己女儿的一条命!“我会一直在杭州,每天去你公司,反正女儿都没了,我俩夫妻死也死在你单位”,试问如果你是公司老板,看到这样的短信,你敢不“和解”吗!可能有人会说,怕他们干什么,不理他们不就完了?我想只有公司老板说得清,天天闹下去公司不能正常经营,究竟要损失多少个16万。也有人会说,敢来就报警啊,这不是敲诈勒索吗?也许从节目中张所长的立场和态度就可以预见,报警这条路到底能不能行得通。还记得当年的“辱母案”,是什么让于欢最终绝望,拔刀相向吗?也许还会有人说,让他父母走法律途径不就行了吗?这种想法就太傻太天真了,这对父母只是坏,他们并不蠢,他们清楚的知道什么样的局面会对自己不利,更加清楚的知道公司的软肋在哪里!

    跟一个又一个的热点事件一样,洛洛的父母和弟弟被人肉后网暴,网友们用自己的方式让事件得到了另一种伸张,而且还有很多人在关注事件什么时候会过去,但是又有多少人会关心问题什么时候会被解决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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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3-18 22:12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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